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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自稱「風水師」的6旬男子,涉嫌串同一批內地男子,開設「八仙館」吸引善信拜神祈福,再聲稱可替人驅鬼或增財,結果令30多名男女上當。其中,一名47歲未婚女文員X,深信自己將獲上天所賜1.3億元,借款共150萬元給「風水師」作法,並誤信自己缺乏性生活,陽氣不足,甘願與「風水師」2名徒弟8次性交,最終因家人起疑逼她報警才揭發受騙。事件中與女文員性交補陽的內地漢,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訛騙罪,還柙監房至下月11日,以候心理檢驗及受害人創傷報告始宣判。
44歲被告鄧千祥,被控於2008年9月10日至去年5月3日,與2名在逃人士向X假稱她將會得到上天給予1.3億元,誘使她交出150萬元及與被告和另一男子進行性交儀式,以增強她的「陽氣」。
廿年前拜佛識被告
檢控官關百安透露,受害人X於20年前,因經常到油麻地拜四面佛而認識自稱「風水師」的男子。2008年9月,X接獲「風水師」通知,往灣仔其開設的「八仙館」參拜,「風水師」把被告及另一名30多歲在逃人士「劉師傅」介紹給事主。
獻5萬博天賜1.3億
X在祭壇上香後跪地,面前放有2張黃紙,X依「風水師」吩咐,把含口中的水噴在黃紙上,黃紙即時呈現「天生智慧,是時候會發達,環遊世界,準備5萬元正」等等,「風水師」命X勿把秘密告知任何人,否則會有大劫,被告並表示她可獲天賜1.3億元財寶,X信以為真,到銀行提取5萬元交給「風水師」。
同月28日,「風水師」又叫X到八仙館點香,又命X打開一封由他的師傅即「長老」所寫信件,內指X因靈氣不足未能接到財富,要事主在清明節前再支付6萬元。翌月,「風水師」又致電X,表示長老會助她得到財富,但要再付13,800元人民幣。後來X又依指示隨被告到深圳金堂街一單位拜神,但要交出3萬美元、3萬元人民幣、7萬港元和一批總值15,000元的首飾。
稱事主欠陽氣8次上床
後來被告對X透露,「風水師」正身在泰國為她接財寶,但要安排108名泰國僧侶歡迎她及購買僧侶袈裟,須費38萬元。未幾,被告又指X因缺乏性生活,陽氣不足,乃建議和他進行性行為,結果X先後7次和被告在深圳性交,與劉則性交1次。
數周後,X接獲「風水師」的來電,表示須在中、泰2地設祭壇,以增強X的靈氣,「風水師」又偽稱為了X而在泰國弄傷頭,需48萬元買千年人參。稍後,被告和劉更假稱「風水師」已死在泰國,並帶走了X很多陽氣,所以X需要和被告再次性交。被告又稱X須費19.8萬元設立祭壇。
X因此先後向家人及銀行借款,致令家人生疑逼她報警,X依警方指示相約被告於去年5月3日到廟街觀音廟交款時,將他拘捕。
被告警誡下承認「風水師」為他的師傅,「風水師」自2007年開始教他掌相術,而劉是他師兄,每次來港均居於八仙館。
警方其後向香港道教聯合會專家梁德華及香港佛教聯合會專家釋覺真查證後,2人均認為被告等舉行的儀式非屬道教或佛教,有騙人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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