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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昨午被發現與代表律師約見面談,離去時被大批傳媒追訪。
【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陳振聰手持的「06年遺囑」一直是案中關鍵,華懋一方堅持該遺囑是偽冒,更指遺囑中用到「神明指引」的字眼,充其量只是龔如心為了延壽而立的「風水遺囑」。不過高院法官林文瀚的判辭指出,「06年遺囑」並未有提出續命的要求,即使認為該份遺囑是偽冒,亦不能就此斷定是「風水遺囑」,但他觀乎龔如心掘地洞種生基、3次支付陳振聰每次6.88億元風水費用的證供,深信龔如心本人極度篤信風水。
林文瀚於判辭指出,風水並非全球公認的制度,在香港任何人也可自認是風水師或開班教授風水,因此要爭論何謂好的風水師也是枉費心機。
他指「06年遺囑」並非由華懋中人或律師行草擬,而當事人陳振聰又不肯向法庭披露箇中真相,因此要決定他手持的是否風水遺囑,就只有環境證供。林文瀚稱,他只可以接納風水圈內有「風水遺囑」的存在,但即使認為該份遺囑是偽冒,亦不能就此斷定是為風水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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