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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官說,陳振聰(右)並非被動,反而很積極主動,於龔如心病逝後翌日立即採取行動。 資料圖片
【本報訊】(本報記者 鄭佩琪)主審法官林文瀚除了判定陳振聰持有的「06年遺囑」是偽造,更認為其實在龔如心死前,陳振聰已計劃要打官司;雖然陳深知該遺囑會引起爭議及受質疑,但一直沒有向軍師朱偉民求助,又沒有要求龔如心找獨立見證人見證遺囑;龔如心死後,陳振聰卻迫不及待把手持「06年遺囑」一事公諸於世,陳振聰這樣處理「06年遺囑」的手法,令林官提出多番質疑。
陳振聰的好友朱偉民曾是律師,自1990年代年起,已得陳振聰信任,經常被諮詢意見。但陳振聰於2006年10月16日取得「06年遺囑」後,感到很驚訝及擔憂,回家向妻子展示,但其妻沒有提供意見,林官質疑陳振聰為何沒有找朱偉民幫忙。龔如心於2007年4月3日離世後,陳振聰「急召」正於杜拜度假的朱偉民返港,那時才向朱偉民透露手持「06年遺囑」,林官認為是陳振聰的策略,因為陳知道該遺囑有爭議及會受到質疑。
喪禮未完 即公布遺囑內容
林官指出,陳振聰甚至沒有等待龔如心喪禮事宜完成,便急急聘請律師代表及通過代表通知王永祥須就遺囑見證人身份訂立誓章。陳振聰跟龔如心弟妹見面時,並沒有透露手持「06年遺囑」。林官質疑倘陳振聰沒有預計會就遺囑打官司,為何不向他們透露,而要迅速聘請律師代表。當陳振聰通過大狀向龔如心弟妹展示遺囑後,龔弟妹稱要諮詢律師意見,陳振聰卻於龔如心喪禮舉行前,由代表律師麥至理召開記者會,高調公開宣布擁有「06年遺囑」及其內容。
林官說,陳振聰並非被動,反而很積極主動,於龔如心病逝後翌日立即採取行動,認為陳振聰一直預計會就該遺囑打官司,因而分秒必爭,深信陳是早有計劃,而且這念頭在龔如心死前一段時間已出現。林官續說,倘「06年遺囑」是真確的,陳振聰應著龔如心找來獨立見證人,見證遺囑的成立,或者要求龔如心先引薦他加入華懋董事局工作,讓他有機會跟華懋高層相處。
至於華懋質疑陳振聰保存龔如心於1958年修畢打字課程的證書及兩人之間的電話對話、錄影帶等物品,明顯處心積慮是為了這場官司,法官認為不能就此點推斷,但也指案中已有足夠證據顯示陳振聰早於龔如心死前,已有準備面對這次爭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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