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揚子晚報21日報道,江蘇省一拆遷戶因屢遭拆遷公司的惡意騷擾和辱罵,忍無可忍下,她用菜刀將拆遷公司的人砍死。這宗全國首例「反暴拆」致人死亡案,20日在江蘇省宿遷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吳曼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人民幣27萬元。
宿遷市宿豫區某小區一宗土地部分房屋面臨拆遷,因拆遷公司的人到其房屋辱罵、威脅,吳曼琳的母親應某搬到女兒吳曼琳家居住。其後,拆遷公司的人又追到吳家中逼遷。
菜刀砍死拆遷人員
2009年5月30日上午,拆遷公司的袁某帶領9人再次來到吳家,要求與應某或吳曼琳「商談」拆遷事宜。吳曼琳不敢開門讓其進屋。袁某等人就一直在吳曼琳家門前辱罵、砸門,並將防盜門上的貓眼砸壞。
吳曼琳的兩個弟弟,其後分別持菜刀、鐵掀趕至吳曼琳家門口保護姐姐,並與拆遷公司人員發生爭執。在室內的吳曼琳以為弟弟與人打起來,擔心弟弟吃虧,隨即擠開防盜門,持菜刀向着站在門口的袁某頸部、頭部猛砍數刀,致袁某當場死亡。
庭審中,吳曼琳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正當防衛。法院審理認為,吳曼琳在遭受不法侵害情況下實施的反擊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於防衛過當,但可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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