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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早前洗脫校內非禮女教師罪名後,再涉嫌於任內隱瞞與胞弟的關係,把11項共值25萬元的學校工程,批予胞弟的公司承辦。裁判官昨指其中一項涉及10萬元工程的控罪,蘇有恆在案發時,沒有責任向校董會匯報工程報價單事宜,故把案中行騙對象由校董會改為教育局。蘇除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外,另與胞弟及一名前教師昨被裁定串謀詐騙罪表證成立。
蘇有恆(55歲),被指於2001年6月至2006年12月,共批出10項工程予其胞弟蘇有昌(53歲)經營的4家公司,工程包括禮堂舞台咪、籃球架安全板和天台食水泵等,共涉及15萬元,但蘇有恆從未申報2人關係,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另一項控罪指當蘇有昌的工程公司未能投得工程時,蘇氏兄弟又涉嫌串謀另一名前教師更改標書,以最低價奪得工程。控罪內容指蘇有恆與蘇有昌、前教師馬世棠(42歲),於2006年4月4日至10日期間,串謀詐騙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即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宏記工程公司只曾向該校遞交一份報價單,內載一項圖書館翻新工程合約投標的最低標價。
詐騙對象改為教育局
控方於2天審訊中傳召多名證人,昨日完成舉證,惟裁判官杜浩成初步考慮控方證據後,認為蘇有恆於任內沒有責任向校董會匯報報價單事宜,而事實上蘇亦從沒有向校董會表示「宏記」只曾遞交一份報價單。杜官鑑於案中校董會沒有角色可言,為使控罪與控方案情呼應,故新增一項交替控罪,把3名被告串謀詐騙的對象,由仁愛堂田家炳小學改為教育局。法庭向3名被告解釋新增控罪後,3人維持否認控罪的答辯,蘇有恆有可能於今日自辯。
控方開案陳詞指,田家炳小學的招標工程須按教育局指引,工程金額5萬元或以下,學校至少要取得2份報價單,工程涉及5萬元以上,要公開招標並由至少5間承建商競投,若學校職員與承建商有關係,亦要向校監或校董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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