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副刊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一網打盡:人不如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3-22]     我要評論

楊振耀

 本文見報之日,調低「強拍」門檻至八成的建議已獲得通過。事實上當初即使把門檻訂在九成,也是有違尊重私人業權的原則。

 嘗試把「強拍」條例與大廈公契比照,更會發覺當中的荒謬。公契是全體業主必須遵守,亦只會針對特定物業方才生效的,方便有效管理物業日常運作的「基本法」。為了尊重私人業權,要更改公契內的既定條款必須徵求全體業主的一致同意。所謂「全民公決」在修改公契而言無適用餘地。正因為要求這樣嚴格,假如大廈公契沒有明令不准飼養犬隻,但某一業權人因為不勝鄰舍的犬隻氣味或吠聲滋擾,要把公契修訂為不准飼養犬隻,就必須徵得全體業權人同意。可以想像當中如果有任何一戶是愛狗之人,又或者對飼養犬隻採取中立態度,任何人要把公契修改成禁止飼養犬隻,是無機會的。從好的一方出發,此舉為的是絕對尊重及保護私有產權,如果把門檻降低動輒可能通過一些對少數業戶不方便,又或即使以公平出發但又難於操作的條款。例如因為高層單位乘搭電梯途程長、次數多,決議高層單位多付電費及管理費用,又或者既定的公眾地方用途或會被經常改變。

 問題是在日常運作絕對尊重私有產權的同時,在出售私產方面政府竟又提出當樓宇達到五十年樓齡,而又能證明窮盡方法不能完善修葺時,單一業權超過百分之八十的擁有人可以透過向土地審裁署申請,強制拍賣餘下單位。討論能否飼養狗隻,要業戶百分百同意尚且困難重重;強制拍賣私人業權卻有相對低的門檻,想來「人不如狗」確有點兒戲。

相關新聞
資訊爆炸 書海無垠 圖書管理變革求存 (圖)
協助人類發展自學能力 (圖)
由放任自學到介入干預 (圖)
圖書管理員走進校園 (圖)
培訓查探式 學習能力 (圖)
小結:
李照興 可以潮至何時? (圖)
書評:未能忘記的心理創傷——《隔離島》 (圖)
書介:寶貝,寶貝 (圖)
書介:范曾說十二生肖 (圖)
書介:食夢者的玻璃書(上、下) (圖)
書介:近月 (圖)
書介:超爆蘋果橘子經濟學 (圖)
徵稿啟事 
送書印花
百家廊:在日本和伊朗淘古董 (圖)
翠袖乾坤:鄉村卡拉OK (圖)
一網打盡:人不如狗
琴台客聚:不是養蠶人
杜亦有道:桃花人面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副刊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