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江鑫嫻30日電】中國首次以法律規範的形式明確沙塵暴等各類氣象災害預防措施,首次規定媒體傳播虛假災害性天氣信息可罰5萬元。
今天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頒布實施等情況新聞發佈會。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指出,根據《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大風(沙塵暴)、龍捲風多發區域的地方災害防禦下月實施,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防護林和緊急避難場所等建設。
防禦新規下月實施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規定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向社會統一發佈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等媒體,未及時向社會播發當地氣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適時災害性天氣警報和預警信號,將給予警告,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指出,擅自向社會發佈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傳播虛假的或者通過非法渠道獲取的災害性天氣信息和氣象災害災情的也將受到警告,並可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鄭國光介紹,《氣象災害防禦條例》自4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法律規範的形式明確了各類氣象災害的預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