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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女大律師林田鈿(右)被控偷竊等多項罪名。
【本報訊】執業女大律師林田鈿及一名法律行政人員,疑在處理一宗詐騙案時,涉偷去客戶及客戶妻子的金錢,而該法律行政人員更涉以已離職的律師行抬頭信紙,申請到懲教署探監,遭大律師公會等調查。2人昨被控16項偷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名,案件分別押後至下月20日及22日,轉介區域法院及東區法院審理。
2名被告依次為何應彬(49歲)及林田鈿(43歲),分別報稱法律行政人員及大律師。控罪指,06年9月至07年9月,何與林偷去客戶妻子Vickie Lynn Smith5千美元,另林企圖偷去Smith及客戶Ryan Joseph Kewck John共4千美元;同時,何又以印有張昭婷、嚴興鳳律師事務所信頭授權書的假文書,誘使懲教署准許探訪多名客戶,何又涉偷去該律師行3萬港元。
2人所涉其中7項控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4月20日在區域法院審理。而何另否認9項控罪,須於4月22日到東區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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