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臨時街市的19名租戶,在投標前私下「協議」不競投對方檔位,前年被裁定串謀詐騙兼判囚。上訴庭認為英國法院向來視投標者協議不互相競投不屬刑事罪行,早前裁定他們上訴得直。而食環署則表示已接納廉署的建議,落實預先向參與競投人士說明不可有「圍標」活動的措施。
食署稱研判詞暫不評論
原本共有19名租戶被控,其中1人認罪,另有1名租戶在等候上訴期間去世,故上訴庭早前裁定其餘17人的定罪撤銷。食環署表示會研究判詞,現階段不作評論,又指廉署於前年6月(即本案上訴人於裁判法院被定罪後)向署方建議,在街市攤檔競投時,應預先向參與競投人士說明不可有「圍標」活動,否則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7條及被刑事檢控,而署方亦已接受並隨即落實。
上訴庭參閱自1844年起的多個案例後,於判辭指出,食環署於事件中蒙受經濟損失,失去收取更高價的機會,但現行法例不可以因此令上訴人入罪;又指如果食環署欲保障自己,可要求準投標者填書面保證書,假若日後證實保證書失實時,就可以證明投標者有加重罪責因素,而不能因為食環署認為上訴人因圍內競投佔了便宜就將上訴人定罪。
19名租戶由29至78歲不等,前年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判囚半年至1年。食環署於04年6月至7月期間,安排各大埔臨時街巿的租戶優先競投大埔墟新街巿檔位,案中19名租戶私下以自行抽籤形式預先分配檔位,並協議在競投過程中只以底價競投,且不會競投其他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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