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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葛沖14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今日正式公布《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就此發表談話表示,有關方案已朝著擴大民主成份的方向邁出了一大步;在普選問題上,全國人大2007年「決定」明確了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其後可以普選立法會的普選時間表,其權威性和法律效力都毋庸置疑,但落實這個時間表必須經過五個步驟,這是必須遵從的法定的程序性規定,「五步走完才可能進入普選大門」。
喬曉陽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香港廳會見了香港15家媒體的駐京記者並發表談話。
人大決定明確普選時間表
喬曉陽說,知道香港社會有一種意見,希望能夠在人大常委會有關香港未來普選「決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屆時不僅僅是「可以」實行普選,而且也是「必定」實行普選。他指出,人大常委會2007年「決定」明確了香港普選的時間表,是十分嚴肅的,是深思熟慮的,其權威性和法律效力毋庸置疑。但人大常委會在明確普選時間表的同時,也明確規定了在未來實行普選前的適當時候所必經的五個步驟。這五個步驟是法定的程序性規定,也是必須遵從的。
他比喻說,明確時間表就像打開了普選的大門,但怎麼進入這個大門,要一步一步走,五步走完才能進入這個大門。
強調須依照法定程序辦事
喬曉陽回顧說,2004年4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07/08年兩個產生辦法時,也是講「可」作適當修改,而不是講「必定」作適當修改,其道理也在於此。最後實踐的結果,是第三步也就是立法會那一步沒有走下去,因此07/08年沒有作出修改。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的決定也是講「可以」作適當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普選時間表用「可以」而不用「必定」,所強調的就是必須依照法定程序辦事。
喬曉陽指出,香港是個法治的社會,香港社會最注重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辦事,內地各有關方面也必須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辦事。對此,相信香港社會是能夠理解和認同的。他強調,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的普選時間實現普選,是我們共同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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