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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對於再有職業司機開工期間猝死,險禍及旅巴全車乘客生命安全。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其實類似事故已非首次發生,令次可算再次敲響警號,提醒政府要正視職業司機在職期間,必須申報健康狀況的問題。他建議,當局應強制職業司機日後續牌時需要申報病歷。
李耀培認為,事件亦反映職業司機個人操守問題,若明知自己患病,為乘客安全著想,必須如實申報。而運輸署、業界及公司東主等,應同意強制職業司機在入職前,無論任何年齡也須提交健康證明。他強調,職業司機申報健康,事涉乘客生命安全問題,十分重要。其實,申報健康對司機本身及東主均是好事。目前,只有癲癇症、高血壓及肌肉不受控制等病症的患者,不獲發駕駛執照。
根據現時法例,並無強制規定職業司機須進行身體檢查才可開工,只是劃一規定所有駕駛執照持有人,年滿70歲後,須有健康證明才可續牌,及只可續牌1年至3年,不可以續10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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