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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懲教人員早年集體入稟向港府追討數千億元候召「補水」的訴訟,員方最終敗訴。但事隔4年,涉事的懲教人員最近陸續接到律師信,被追收約14,000元堂費及律師費。有懲教人員表示,當年被游說參與集體訴訟,工會表明只收1,000元「全包」費用,今卻被「追數」,懷疑被人誤導,故決定報警求助。而游說他們打官司的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則未有回應。
指有人曾說千元「全包」
約3,600名懲教人員1999至2006年集體入稟,向港府追討數千億元候召「補水」,案件於2006年被終審法院裁定員方敗訴,法庭判員方要負責案件的堂費及律師費。任職懲教助理27年的陳先生表示,涉事的員工上周收到代表律師的信件,追收9,000多元堂費及4,000多元的律師費。他憶述,1999年懲教事務職員協會的幹事游說多名同事參與體集訴訟,當時有人說只收500至1,000元「全包」費用,之後不論贏輸都不用再繳費,員工才決定參加訴訟。數十名參與當年訴訟的懲教署人員懷疑,事件涉及欺詐成分,昨日下午到尖沙咀警署報警。
懲教署懲教助理總會表示,該會至今收到數十宗求助,又指律師信中沒有提及員工繳交有關費用後,事件是否就此了結,令員工感到擔心。當年被指發起訴訟的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前初級組主席黃偉雄則拒絕回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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