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28日電】南京市房改辦日前公佈了該市首起經適房違規申購案例,並已依法收回房源。
這套違規申購的經適房是在「隱匿」4年之後露餡的。該房原申購人2006年5月以「公房拆遷無房居住」為理由,提出經適房申購,並提供了相應的申購材料,經審查合格後獲得了一套位於百水芊城小區的經適房。
然而真實情況是,該申購人除了在黃泥崗有一套公房外,在玄武區還有一套住房。經適房申購條件之一是被拆遷家庭必須「本市他處無住房」,而為了騙取經適房申購資格,該申購人提供了虛假的《離婚協議書》和《常住人口登記卡》,並在申購材料上說明夫妻兩人離婚,其中一方在公房拆遷後無房可住。以此矇騙過關,獲得一套經適房。
有民眾舉報後,玄武區紀委和南京市房改辦調查核實,市房改辦確定該申購人係違規申購,並責令其退還已經申購的經適房。目前,這套經適房的退房手續已順利完成,正在辦理新一戶安置家庭的購房和入住手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騙購經濟適用住房者要責令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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