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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斯基
人是否需要為33年前的過錯承擔責任?歷經近三分一世紀的光陰過後,月前被美國政府翻舊債的波蘭斯基終於在今個星期初首度開腔,發表聲明表示自己不會再以沉默對待這陳年的指控。
去年9月,波蘭斯基在蘇黎世落網,被控在1977年與未滿13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其後,他被軟禁在瑞士家中,不能出境,因此成為了首個未能親赴奧斯卡現場領獎的導演。對於外間連月來的一連串指控、謾罵,或支持,波蘭斯基終於通過法國哲學家朋友李維(Bernard-Henri Levi)發出聲明,要求美國給己公平待遇,並列明重點,強烈譴責美國司法單位之不是。
信件的標題為「我再不能沉默下去」(I Can Remain Silent No Longer),雖然只有短短900餘字,卻火藥味十足。他在信中首先提出,他在1977年被判犯罪期間,早已遵從法令在牢中渡過近40天,此舉理應作已服刑論。但在他出獄之後,司法部卻指他未完全履行刑責,波蘭斯基因此大罵司法部「沒有給我跟其他人等公平的對待。」
他繼而炮轟美國政府在33年間持續想把他引渡回國,動機不純粹只是要他完刑,如今次他被逮捕過後,美國政府只是一拖再拖,將事件交到大眾傳媒手中任他們肆意渲染;同一時間,加州法庭又漠視當年的判決,在多年來不斷將性侵犯事件舊事重提,向公眾深化了案件的嚴重性。
自去年9月開始,波蘭斯基一直佩戴�蚨奀惜熂魒簿d在家中,甚至後來得獎電影《影子滅殺令》的世界宣傳亦全數缺席,他直言「不能再沉默下去」的更重要原因是「已將住了近30年的屋子抵押去彌償這些月來損失的金錢,而我更不能與家人團聚及繼續未來工作。」
儘管已經過30多年的時間,美國仍堅持引渡犯人回國受審,波蘭斯基總結其看法,指美國虛偽,法律不公問題顯然可見;他甚至懷疑因主控官為爭取選票已在他的事件上咬住不放,在市民面前作秀;但美國政府亦已表明態度,將不會軟化直至瑞士肯引渡導演回美國為止。 ■文:東 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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