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接獲貪污舉報,本周二採取代號「天璣」行動,拘捕9名販毒集團成員,包括一名加入警隊18年的西九龍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軍裝警長,懷疑他於家中販運海洛英。該警長連同2名疑協助及提供毒品予他的無業男子,昨被解至觀塘法院提堂,分別被控販毒、藏毒及管有吸食毒品的器具等罪名,暫毋須答辯,還柙候訊。控方指證據顯示,涉案警長於1個月內,「天天販毒」。
廉署透露,於早前接獲有警務人員涉嫌貪污及包庇九龍城區的懷疑販毒活動。廉署調查期間獲警方毒品調查科及鑑證科全面協助,至本周二展開行動,拘捕9人,除昨日提堂的警長及2疑人,其餘6人均是販毒集團成員或相關人士。
警長寓所內藏海洛英
昨提堂的3名被告,分別為警長黎廣興(38歲)、無業的朱錦源(47歲)及黃錦鵬(45歲)。該警長被控於本月25日,於德福花園寓所販運17克海洛英;而朱及黃則於上月1日至本月25日期間,分別於屯門大興h及秀茂坪順利h寓所內,販運0.3至7克的海洛英及冰毒,及管有擬用於吸食或注射毒品的器具。
控方於庭上表示將3人的案件分開進行,以避免影響日後的認人手續,同時反對3人的擔保申請,指廉署人員在涉案警長的寓所搜出電子磅及膠袋等包裝器具,又於其女兒的玩具內找到涉案的17克海洛英,雖然警長被捕後沒有任何招認,但控方指他於4至5月期間,「天天販毒」,並有錄影帶、錄音帶、銀行記錄及特赦證人力證。
辯方質疑證供可信性
惟辯方表示,涉案警長加入警隊已18年,於2003至2007年更在重案組及反黑組任職偵緝警員,指警長被誣蔑犯案,根本對屋內藏有毒品的事不知情,但承認曾接觸該名為癮君子的特赦證人。辯方又質疑該證人的可信性,但承認警長此舉可能違反警察內部指引。
控方反對黃保釋,指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提供涉案毒品予花名「四哥」的涉案警長,又指黃與其他罪犯有密切的聯繫,不排除對他加控其他罪名;而朱則於警誡下,承認曾販運超過400粒、重約70克的海洛英,並協助涉案警長販毒。
由於涉案警長未能提供足夠資料以作保釋申請,裁判官下令將他的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再訊,以考慮能否予以保釋,另2人則須還柙至下月28及29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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