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檢討香港鐵路及西北鐵路附例。港鐵副法律總監范義明表示,已完成兩鐵合併後的附例檢討工作,建議放寬大部分條例,同時降低16項罰則水平。新建議包括將「粗言穢語」條文,收窄至針對言語明顯為其他乘客帶來滋擾的行為,而私人對話則不受規管,罰款由5000元下降60%至2000元。修訂條例將於9月生效。
5千減至2千 私人對話不管
港鐵重新評估每項罪行性質及嚴重性後,將有15項罰則水平需要上調,16項罰則會降低,同時有4項附例罰則會刪除,包括在港鐵範圍內張貼招貼及販賣,監禁的罰則將被刪除,而罰款水平則維持5000元;「遊蕩罪」亦將會刪除;「禁止飲食」規定方面,將刪除企圖進食或飲用字眼,令企圖飲食不再是觸犯附例的行為。另外,港鐵保留失物時間亦會由1個月延長至3個月。
有議員關注,現時乘客若選乘頭等車廂而未有付足夠車資,會被罰款500元,質疑港鐵可否酌情處理,讓乘客選擇補車資,毋須罰款。港鐵車務主管蔡德贊表示,頭等車廂通往其他車廂的通道已安裝頭等核准器;港鐵亦正於火炭站測試,設置巨型裝置提示頭等核准器位置,如測試理想,會推廣至其他車站。
有議員則關注,乘客在列車內高聲談話情況普遍,對其他乘客構成滋擾,認為港鐵有責任解決問題。范義明表示,港鐵職員可按照附例,勸喻大聲呼叫的乘客離開,倘遇上極端情況,更可向有關乘客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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