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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被控貪污「機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8日宣判陳水扁無罪。圖為陳水扁早前出庭時的情況。資料圖片
【本報訊】台北消息:陳水扁被控貪污機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8日宣判陳水扁無罪,頗令外界訝異。此外,「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及洗錢案等扁家4大案,台灣高等法院將於11日二審宣判,當天上午11點會召開陳水扁的延押庭。至於陳水扁會不會獲釋,11日將會揭曉。
台北地方法院庭長黃俊明8日下午發表聲明,因查無陳水扁直接匯款的記錄,在證據不足下,無法證明陳水扁貪污機密「外交」款,故判扁無罪。雖然陳水扁8日並沒有到庭聆聽,但他的支持者還是到場聲援。至於同案被告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政務次長高英茂,台北地院決定另案再審,因此8日沒有同時進行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陳水扁所領取的「外交」機密費、禮品及交際費,為「外交部」依照歷任「元首」出訪編列饋贈人士之費用。在審理過程中,檢察官沒有提出證據、單憑推斷,無法讓合議庭相信陳水扁領取的費用有剩餘,並且部分款項匯往兒子陳致中在美賬戶,供其留學使用,起訴書「任意拼湊、毫無可信之處」。合議庭以無罪推定的角度,認為檢方證據不足,判決扁無罪。
阿扁獲悉無罪 表現平靜
台北看守所指出,扁透過電視獲知自己在「外交」款案一審獲判無罪,但從外觀與表情,看不出他的情緒有特別起伏波動。扁8日飲食與作息都很正常,並如常放風運動,晚間已用過晚餐。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杞炎烈8日晚間表示,羈押中的陳水扁花最多時間在閱讀、書寫文件;若沒有會客,隨時也會透過電視機,可以知道新聞事件。
據了解,台灣特偵組去年9月起訴陳水扁時指出,陳水扁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間,先後11次利用外訪機會,將「外交部」提供的10萬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萬美元,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總計涉嫌貪污33萬美元。由於案件涉及「外交」機密事務,因此該案不公開審理。
扁家另四大弊案 周五二審
除此案外,陳水扁還涉及「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及洗錢案,台灣高等法院將於11日二審宣判。目前,陳水扁已遭羈押超過500天。有消息說,合議庭已通知檢辯及陳水扁,11日上午開庭,將處理陳水扁是否繼續羈押的問題。
不過,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近日探視陳水扁後轉述,對於扁案二審宣判,陳水扁心中早有定見,被放出去的機會等於零,未寄望二審宣判。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江志銘7日前往探視陳水扁也指出,陳水扁對交保外出並不樂觀,已做好心理準備。法界人士認為,陳水扁要想獲停押,可能還有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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