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表於國家商務部網站的新聞稿指出,經國務院批准,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期限將由2010年5月31日延長至2010年12月31日。近日,財政部、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將聯合下發通知,對延長政策實施等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據悉,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不僅促進了汽車消費,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黃標車」和老舊汽車的進程。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國共辦理汽車以舊換新申請車輛12.7萬輛,補貼金額17億元,拉動新車消費1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