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一個人會活活被氣死,死到底是什麼回事?左安民在《細說漢字》裡說:「古人對死去的老者或戰死者是很重視憑弔的。甲骨文(死)的左邊是殘骨的形狀,右邊是躬身下拜的一個人。這本來就是憑弔死者之意。後即代表死。」到了金文時,右邊的人不再躬身,而是站立。現代楷書中的死字,左邊的歹表示不好,右邊的匕是倒人之形,所謂歹人者,死人是也。
古人很講禮法,《周禮》說:「死終則各書其所以。」鄭玄的註解說:「少者曰死,老者曰終。」《禮記》說:「庶人曰死。」又說:「君子曰終,小人曰死。」《新唐書》說:「自六品達於庶人稱死。」現代人都比較長命,被氣死的旅客,按古人的叫法,應該叫做氣終。但是如今六十五歲才能領取強積金,似乎不到六十五歲的人,還是「少」字輩,所以稱為氣死在香港亦正確。不過,未能領取辛苦積存的強積金去花一花就死去,真的是會把人氣死。
二○○六年美國出版了一本書,是邁克爾.拉爾戈著的《死亡大辭典》,國內的趙娟娟、衣光春和史培華譯成中文。裡面有些死亡的統計,蠻能反映現代社會的死亡率的。比如一九九八至二○○四年因為非法墮胎而死亡的人數是一萬二千二百零六人。每年有六千五百三十人因汞中毒住院,五百人死亡。由汽車安全袋導致的總死亡人數是六千九百八十二人。一九二○至一九九九年間因為看飛行表演而死亡的觀眾是七百六十一人。每年酗酒而死的人數是七萬八千四百九十人。一九四九年以來,被短吻鱷襲擊的人有三百二十五人,死亡是二百零一人。而每年死於救護車交通事故的有一千七百九十五人。但不知被氣死的人,總數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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