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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童承認醉駕被罰停牌4個月,在離開法庭時表示希望朋友以她為鑑不要酒後駕駛。
【本報訊】女藝人葉童早前偕夫出席宴會後,充當司機載夫回家,卻被警方路障截停揭發她酒後駕駛。葉童昨在丈夫陳國熹陪同下,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承認一項醉駕罪,被判罰款6千元和停牌4個月。她在庭外形容自己因無知犯案,幸無鑄成大錯,但希望朋友以她為鑑,並會接受應得懲罰。
案情指出,現年47歲的葉童(原名李思思),報稱家庭主婦,於今年4月22日凌晨2時在青葵公路駕駛私家車時,被警方路障截停,經呼氣測試發現她每100毫升血液內含32微克酒精。
黃泆潼醉駕判參加改善課程
另外,落選港姐黃泆潼(32歲),本年4月4日凌晨在灣仔告士打道西行線駕車時遇上交通意外,被揭發醉酒駕駛,昨於東區裁判院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名,被判罰款5千元、停牌半年及於3個月內參加駕駛改善課程。
黃泆潼昨於庭上道歉,表示現已戒酒,承諾不會再犯,要求法庭給予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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