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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將原來劃定的32個區,調整合併為20個區,按數字順序為名。北平市更名為北京(直轄)市。
1950年 由20個區調整為16個區,1-9區為城區,10-16區為郊區。將河北省昌平縣黑龍潭劃歸北京市。
1952年 調整為13個區,以地名為設區依據,設東單區、西單區、東四區、西四區、前門區、崇文區、宣武區、東郊區、南苑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京西礦區。
1956年 轄14個區,增設昌平區。
1958年 轄13個區、4個縣,將河北五縣劃入並設立通州區、周口店區、大興區、順義區。河北省平谷、密雲、懷柔、延慶四縣劃歸北京市。前門區併入崇文、宣武兩區。東郊區更名為朝陽區;京西礦區更名為門頭溝區。石景山區併入豐台、海淀和門頭溝區。東單、東四區合併為東城區。西單、西四區合併為西城區。南苑區併入朝陽、豐台、大興三區。
1960年 轄8個市轄區、9縣,撤銷昌平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周口店區,恢復昌平縣、通縣、順義縣、大興縣、房山縣。
1963年 轄8個市轄區、9縣、1個辦事處,設立石景山辦事處(區級),以豐台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為其行政區域。
1967年 轄9個市轄區、9縣,撤銷石景山辦事處,設立石景山區。
1974年 轄9個市轄區、9縣、1個辦事處,設立石油化工區辦事處。
1980年 轄10個市轄區、9縣,石油化工區辦事處改為燕山區。
1986年 轄10個市轄區、8縣,房山縣、燕山區合併為房山區。
1997年 轄11個市轄區、7縣,通縣改區。
1998年 轄12個市轄區、6縣,順義縣改區。
1999年 轄13個市轄區、5縣,昌平縣改區。
2001年 轄16個市轄區、2縣,大興縣、懷柔縣、平谷縣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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