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經過3日辯論,終在周六清晨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但最低工資水平尚未定案,有月入3,600元的清潔工人表示收入太少,生活十分困苦,兒子羨慕同學假期乘飛機旅行,她只有能力帶兒子每年乘一次的士,她希望最低工資水平可訂為時薪33元,令工人有尊嚴地工作及生活,擺脫跨代貧窮問題。
日做6小時 月薪僅3600
現職夜班清潔的蓮姐,平均每日工作6小時,每月薪金只有3,600元,若以時薪計算,她每小時的時薪僅24元,連同低收入綜援,她與兒子的兩口之家總收入僅6,000元,但單單交付租金每月已花900元,收入過低之下,生活也十分困苦。
蓮姐坦言,每次想到正就讀中學的兒子跟她一起節衣縮食,就感到很難過,她希望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可訂在33元,讓工人有尊嚴地生活及工作,最重要是擺脫跨代貧窮的問題。
無錢旅遊 改搭一次的士
蓮姐透露,兒子大約讀小學時曾經問她,為什麼同學每當放假時就乘飛機去旅行,蓮姐只有回答他,「媽媽暫時沒有能力,但答應你,每年暑假帶你搭一次的士代替」,蓮姐憂慮兒子因為家境問題而生活得不快樂或被歧視,慨嘆身為窮人,根本沒有能力解決跨代貧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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