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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表示,當局傾向維持只有民選區議員可參與新增5個區議會界別議席選舉的決定。 本報記者 攝
——參選資格只限民選區議員 倘擴大恐惹法律爭議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過去兩個星期先後與不同政團代表會面,諮詢2012兩個選舉辦法本地立法安排的具體建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出,特區政府未擬放寬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的參選資格,並傾向維持由民選區議員提名及互選產生議席,以免引起法律問題。
政改方案通過後,民主黨等建議政府考慮將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的參選資格擴闊至與區議會有實質聯繫人士,例如前區議員甚至區議會的增選委員。
維持訂定改良方案時立場
林瑞麟昨晨在出席「新紀元行政管理精英培訓計劃」啟動禮時說,特區政府在6月訂定「改良區議會方案」時,已表明新增的5個區議會議席,屬於功能界別議席,故必須確保參選和提名者的安排,要與界別有一定的聯繫,「因此,當時的政策已表明需要交由400多位民選區議員提名,並由他們作為候選人參選,再由320萬登記選民在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票」。
他強調,「若遷移或脫離由民選區議員提名及互選的框架,特區政府要非常小心處理其中涉及的法律考慮」,故特區政府傾向維持原有的政策立場,即只容許現任民選區議員提名及出選新增功能界別議席。
葉劉指擴大或違人大決定
匯賢智庫主席葉劉淑儀昨日被問及有關問題時亦指,不贊成放寬新增區議會議席的參選資格,擔心會引起法律爭議,強調政府早前公布改良區議會方案時,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指有關方案的新增區議會議席不違反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法理依據之一,正是有關議席的參選人和提名人必須是民選區議員,符合區議會界別議席的要求。現在若擴大有關議席的參選資格,必須要考慮會否產生法律問題。
她並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決定都應跟隨法理依據去做,「現在若按民主黨的建議理據,去放寬有關議席的參選資格,我會覺得牽強了一些。」
提出容許非應屆區議員也可參選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昨日在該黨集思會後稱,到目前為止,該黨仍然希望能夠擴大參與的空間,又認為林瑞麟只是表達特區政府的立場,「還未關上大門」,故該黨會與其他反對派政黨討論,未來繼續跟進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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