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正檢討俗稱「�e房」的分間樓宇單位引起的結構問題,將會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管「�e房」工程,涵蓋加高地台、增設間隔牆及水管等工程,料今年底前完成。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當局會從「�e房」引致樓宇荷載、滲水和逃生通道等問題,要求現有業主糾正違規事項。
自今年初發生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後,公眾日趨關注樓宇「�e房」的問題。屋宇署資料顯示,2005至2009年期間共收到2,890宗相關投訴,並已向相關業主發出85份清拆令,其中2份涉及樓宇負荷過重;24份因持續滲水或造成嚴重的衛生問題;餘下59份包括因「�e房」後使走火通道受阻,或更換的大門不符消防安全標準。
林鄭月娥表示,因應今年內實施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將會把加高地台、增設間隔牆、加裝供水管及排水管等納入監管制度,即上述工程須由合資格承建商進行。
無意列非法 改裝須依例
至於應否把「�e房」列為非法行為,她認為需在社會再作討論,但強調「�e房」提供廉價的市區住屋需求,並須訂明「�e房」的定義。
屋宇署助理署長許少偉表示,當局未有「�e房」的具體情況,但在部分個案中,有樓宇「�e房」後使新增的3個單位未能使用後樓梯,但亦有個案完全未有牴觸現行法例。林鄭月娥補充,要全面取替「�e房」有困難,但可透過《建築物條例》從「�e房」引致的樓宇荷載、滲水和逃生通道等問題上,進行相關規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