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90%食品是從外地入口,港府為加食物安全監測,建議訂立《食物安全條例》,引入食物追蹤機制,強制要求分銷商及進口商保存單據最少3個月。立法會昨日就該項建議邀請20多個團體出席會議,大部分團體原則上贊成立法,但關注如何落實。有團體反映,保存單據3個月時間過長,會增加成本,亦無實際需要。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陳鈞儀回應稱,當局參考外國一般要求保留單據半年的經驗後,制訂適合香港實際環境的保存期3個月。
會議上,全港公共街市販商大聯盟及香港蔬菜同業聯會認為,由於本港大部分食品由外地入口,難以追蹤源頭,又質疑若發現有內地入口食物出問題,香港亦無權在內地執法。
陳鈞儀則回應,港府會與內地保持緊密聯繫,要求跟進問題食品。
長城問題午餐肉須落架
此外,長城牌午餐肉罐頭的一個批次早前被驗出含有水銀,食物安全中心助理署長李小苑昨日表示,該中心已要求所有零售商將產品落架,並與經銷商遠大貿易有限公司保持聯絡,監察回收及退貨安排,暫時未知回收需要多少時間。由於有關罐頭由內地入口,該中心亦向內地當局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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