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顧一丹、沙飛廣州23日電】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案判決結果一出,引起網民熱烈議論。有較多網民認為判罰較輕,「同為涉黑貪官,為何文強被判處死刑,陳紹基卻判死緩?」
本報記者就此問題諮詢了法律業內人士,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蔡海寧律師表示,與文強案不同,陳紹基案的核心問題是受賄問題,而文強的犯罪行為包括了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蔡律師稱,之所以文強被判處死刑是因為其所犯罪行情節特別嚴重且社會危害性極大,也符合國家嚴厲打擊涉黑團伙的精神。
對於陳紹基死緩的判決結果,有網民質疑判處較輕,他說:「原江西副省長胡長清案貪污不足1,000萬就判死刑了,而陳紹基超過2900萬才判死緩!中國的法律為何有這麼大的彈性?」
某檢察官告訴記者,審理法院判處陳紹基死緩可以說「罪行相當」。根據《刑法》規定,受賄十萬元以上即為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陳紹基受賄近3000萬元早已超過此標準,符合死刑條件。但陳紹基在案發後認罪態度良好,有認罪、悔罪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所以審理法院給予其從輕處理的判決。
網民諷陳 現代和珅
陳紹基一審宣判後,網民紛紛拍手稱快,這位貪官被指「風光一陣子,悔恨一輩子!」蘇州網民 「草原湖泊」批評陳紹基「權、色、貪三位一體,是現代和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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