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靜晶
霸王洗髮水的「致癌門」鬧得滿城風雨,令成龍的人氣再度急升,網上鋪天蓋地討論著所謂「成龍魔咒」之類的話題。網友「清算」道,大哥代言哪個產品,哪個產品便出事:「代言愛多VCD,愛多老總坐牢了;代言汾湟可樂,汾湟可樂沒了;代言霸王洗髮水,又被指霸王致癌」,巧合之神奇媲美八爪魚Paul哥猜中世界杯賽果。總之,網民把一切代言產品的「惡運」,都算到這位巨星頭上。
八卦的穿鑿附會,固然影響大哥聲譽,但也只是指出他與事件之間的關連性,只能一笑置之,法律奈之不何。然而,當天某周刊一篇指控霸王含二噁烷的報道,令霸王股價「反動」地急插水,市值瞬間蒸發數十億,其損害力則不能同日而語。霸王即時狀告報道內容失實,對公司產品帶有惡意及誹謗,要求周刊賠償損失。
誹謗罪的簡單概念就是要證明所說的內容與事實不符。近日某名嘴在網上電台用極度惡毒的言辭狠批一名女政客,若後者要控告他誹謗,就可能需要出庭證明他所言非實,從而把女方一大堆私隱搬上檯,惹來尷尬。類似的人身攻擊,往往都較空泛,涉及個人觀感,無從舉證。至於某周刊大字標題指「霸王致癌」,但實際上該產品的二噁烷含量,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公告顯示是低於國際標準,並不會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危害,那麼該周刊的報道是否具誹謗成份?十分值得商榷。
陳氏夫婦一手建立洗頭水王國,配合大哥名氣加惹笑效果,實收得不少宣傳之效。大哥口口聲聲的「純天然成份」如今雖被人抓著痛腳,但過往用家口碑、產品銷量證實了產品的成功,這次被周刊硬上弓,就只能怨一句「樹大招風」!不過,這類案件通常都是庭外和解居多,是次風波應該也不會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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