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女導遊阿珍,因為辱罵遊客,成為香港傳媒多日頭條。內地電視、網絡也加以熱播,也許國際上也有報道。阿珍自說已經不敢外出,似乎十手所指,十惡不赦。
其實阿珍是個可憐人,值得同情。她雖然罵人過分,但並非始作俑者,實是代罪羔羊。大家應該拊心自問,這種宰客的不正當行為,是阿珍自個兒發明的嗎?香港旅遊界以至旅遊發展局,難道不應該深自檢討嗎?
內地發明了這個「負團費」或者「零團費」,以不收旅費或收極少的「超值」團費,招收遊客來港,我以為這是和香港的某些旅行社「串通」的。香港某些旅行社接受這些幾乎免費的遊客,難道他們會發善心?原因誰都知道,就是把這些遊客帶到賣昂貴珠寶首飾以及所謂名錶的店子購物,這些店子又是和某些旅行社合營或聯營。其利潤是以倍數計,買一萬元,也許可以賺七千。如果遊客一進這些「宰客」點,買足一定貨物,「零團費」、「負團費」的經營者,便賺足有餘矣!
但這個過程,又是一個「賣豬仔」的過程。內地某些省份舉辦這類超廉費用的旅行團,再轉賣給與香港鄰近的深圳旅行社,又轉賣給香港某些專營「豬仔團」的旅行社,這些旅行社又「零售」給某些導遊。阿珍這類導遊便要先付費用給旅行社,然後再在遊客走進高消費的珠寶首飾店購物,以佣金收回成本,並賺取若干收入。幸運的可有收穫,不幸運的可能血本無歸。因而這一進入高消費「謀人店」中,購物額不足,當導遊的可能為「虧本」而激發脾氣,於是罵人成為經典一幕。
看官,這個罪過是否應由阿珍承擔?抑或應由無良的旅行社,又抑或應由貪便宜的遊客承擔?當然,溯而上之,香港的旅遊協會、商會以至什麼評議會,以至半官方的旅遊發展局,官方的旅遊專員,難道沒有責任?大陸旅客是金鵝,但前有因購物問題激死了一位老國家級教練,現在又來一幕罵人的「金句」。孰令致之,孰令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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