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陳振聰指稅局在計算他的「商業收入」時,錯將「愛的餽贈」20億元計算在內。
【本報訊】商人陳振聰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元遺產案中敗訴後,今年4月遭稅局入稟追3.4億元稅項。陳終作反擊,日前申請司法覆核,聲稱遲至今年5月才收到評稅通知書副本,並已在1個月限期內提出反對,又指當中逾20億元「商業收入」,是來自龔如心的「愛的餽贈」。陳振聰認為,稅務局未有履行法定責任處理其評稅反對。
案件押後至11月聆訊
陳振聰延聘擅長處理商業訴訟案件的資深大律師Barrie Barlow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預計聆訊3個半小時,相信陳屆時會申請將評稅通知撤銷。
龔仁心稱「沒有甚麼回應」
華懋主席龔仁心對此向傳媒說:「我沒有甚麼回應,這是政府與他之間的事,我現身在外地,電話費很貴,回來再說。」華懋方面亦表示今次只屬陳振聰個人事件,不作回應。
申請書指,陳振聰於1995年至2005年間購入的4個物業,皆與妻譚妙清或二弟陳振鴻聯名持有,自己沒有受薪工作或做生意,遂於2004年7月在個別人士報稅表中聲明自己沒有自置物業、薪金及業務經營,並表示會將稅務事宜交安永稅務及諮詢有限公司(下稱「安永」)代表處理,自此他再沒有收過個別人士報稅表。
至今年4月24日,陳振聰從電視新聞中得知被追稅,遂委派律師去信稅務局,至5月5日才首次收到評稅通知書副本,稅局表示正本早於1月22日及2月10日派遞至高李葉律師行。
陳振聰承認確於90年代中委託高李葉律師行處理其物業投資事宜,也曾向稅務局提交律師行作為其中1個通訊地址,但稅局知道他至少8個其他通訊地址,包括其稅務代表安永及山頂歌賦山大宅住址,卻把評稅通知書寄往年代最久遠一個,質疑稅局只求做到法例的最低要求。
指20億「愛的餽贈」非收入
申請書又指,稅務局草草地從爭產案的判辭中搬過來,指陳振聰於05/06及06/07年度因提供服務而賺取逾20億元利潤,而未有考慮陳振聰供稱那是來自龔如心的「愛的餽贈」,主審的林文瀚法官亦沒有把那筆款項定性為商業收入。
申請書續指,稅務局估算的麥當勞道及寶雲道租金收入遠超實際金額,而富麗花園及麗港城物業在2003至2009年間更丟空,根本沒有租金收入。
不甘未有足夠時間反對
申請書指出,根據《稅務條例》第64條,任何人如有合理原因未能在評稅通知書發出的1個月後提交反對通知書,稅務局可視乎情況將期限延長。陳振聰指自己於5月5日才收到評稅通知書副本,6月4日已提交反對通知書,但稅務局局長卻以他未有合理理由逾期而拒絕處理,屬未有履行法定責任,現要求推翻其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