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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Bokhary Amina Mariam撞車後掌摑警員電視畫面。 資料圖片
【本報訊】終院法官包致金侄女曾經2度襲警,第3度干犯同類案件仍只被判感化1年。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稱擔心影響前線人員士氣。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判刑不合理,裁判官在公義及阻嚇性方面均考慮得不夠全面,又懷疑患躁狂抑鬱症的被告存有無視執法人員、「覺得自己大晒」的心理。
恐對公眾發錯誤訊息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但判刑過輕可能影響士氣,擔心對公眾發放錯誤訊息。
法庭判刑哲學包括公義、阻嚇性及個人特殊情況3項元素,議員涂謹申指出,除非是極端案件,否則法庭不會只考慮被告的個人情況。涂謹申續指,法庭應發出「有病都不可以隨便打人」的訊息,本案被告已是第3次襲擊警員,已非單是靠醫治去處理,應以較重刑罰阻嚇,為社會及有關警員伸張公義。
涂謹申又稱,被告3次襲擊對象都是警員,擔心出身背景良好的她有一種「瞧不起人、覺得自己大晒」的隱藏心理,對制度及執法人員藐視,遇上警員就心生不快隨便打,這些都是社會應關注的。
香港人權監察表示,警方跟律政司一直都引用一條較重刑責的法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檢控遊行人士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該罪最高刑罰判監2年,且不可緩刑。包致金侄女2次襲警,法官都引用較輕的《警隊條例》第63條,最高罰款5,000元和監禁6個月,可緩刑。希望當局澄清檢控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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