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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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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逾半大學生遭就業歧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8-0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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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指,超過半數的內地大學生曾遭受不同程度的就業歧視。 新華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江鑫嫻2日電】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近日公佈一份調查顯示,超半數的大學生曾遭受不同程度的就業歧視。戶籍地域、身高長相、婚育、非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等要求,是用人單位對大學生求職者歧視的「重災區」。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所長蔡定劍向本報表示,《反就業歧視法》應盡快出台,對「就業歧視」進行明確的定義,並提出解決之法。另據內地媒體報道,《反就業歧視法》專家建議稿已提交全國人大。

逾四成機構規定身高長相

 調查顯示,2,000餘份有效問卷中,除過半大學畢業生求職曾遭受歧視之外,44.85%的受訪者認為就業歧視程度達到「嚴重」的程度。性別、戶籍地域、政治面貌、身高長相、年齡等指標,是用人單位對大學生求職者進行歧視的「重災區」,所佔比例均超過四成。其中,43.27%的被訪者遇到用人單位明確要求招錄男性;47.91%的大學生在應聘時,用人單位要求具有本地戶口;47.88%的用人單位要求求職者長相端正,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170厘米以上。此外,還有34.83%的大學生遇到用人單位要求是共產黨員。

 遭遇就業歧視後,67.03%的大學生被訪者選擇無奈接受,8.63%選擇向有關部門投訴,11.75%選擇據理力爭。另外,12.59%的大學生被訪者遭遇就業歧視後根本不知如何是好。

專家倡出台《反就業歧視法》

 對此,蔡定劍建議盡快出台《反就業歧視法》,設置獨立的準國家機構「平等機會委員會」,採用調解等準司法方式來解決就業中的爭議。同時,可借鑒外國經驗,鼓勵NGO為被歧視者代言;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企業應通過內部守則規定反歧視問題;針對可能存在的「隱性歧視」,應規定舉證責任倒置,即由企業負責證明其在招聘過程中不存在歧視,如無法證明則推定企業實施了歧視。

 據介紹,這份調查選取了全國6個城市11所高校,覆蓋了華北、華中、華南、西北、西南等地區。受訪者均為高校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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