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由醫生、護士、醫務社工等組成的跨專業醫療團隊,跟進嚴重精神病患者的情況,並持續互通消息,及定期檢視病人狀況;
2.研究引入社區治療令,強制高危患者定期覆診、接受家訪等,防止其精神狀態惡化至危險程度;
3.設立由醫管局、社署、警方及房委會等組成的跨政府部門平台,若任何一方發現患者精神狀態有惡化傾向,能快速有效地互通消息;
4.為患者提供個人化照顧,除跟進醫療方案,亦要協助建立社區網絡等;
5.加強對患者家人的教育及資訊支援,教導家人如何觀察患者情況是否惡化等。 資料來源:精神科病人治療及跟進檢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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