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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健昨陪同3位長者到法援署申請法援,就申領生果金被拒提出司法覆核。 本報記者譚靜雯 攝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領取生果金離港限制的規定將受司法挑戰。工聯會昨陪同3名長居於內地的長者到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就申請生果金前的離港日數限制,提出司法覆核。協助3名長者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透露,特區政府正研究放寬申領生果金的離港限制,將領取後一年內居港不可少於90日,放寬至60日。但他認為目前制度僵化,促請港府盡快撤銷有關的離港限制。
目前社署限制長者申請生果金前一年,不能離港超過56天,領取後一年內不得離港多於240日。申請法援的3名長者上月23日收到社署書面回覆,指他們離港日數未符合規定,故拒絕向3人批出生果金。
內地通脹加劇 北上養老失算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昨晨陪同該3名長者申請法律援助,尋求司法覆核,黃國健引述法援署指約需時3個月處理有關申請。其中一名被拒申請生果金的刑蟻光,2002年返深圳居住,每月生活費約2,000元人民幣,但隨著內地通脹加劇,現時都要節衣縮食。他說,香港已回歸祖國,已沒有地域之分,期望港府體恤長者需要,取消生果金離港限制,他直言每月1,000元的生果金足以改善他的基本生活。
另一名退休教師、現年72歲的魏祥壽昨帶備文件申請法援,他慨嘆以往每年繳稅數萬元,對社會有貢獻,可是晚年因居於內地,連1,000元生果金也未能領取。
研減離港限制 黃國健促全撤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表示,不少長者當初有見內地生活費較低才移居內地,料不到近年內地物價不斷上漲,令部分北上養老的香港退休長者失預算,因積蓄耗盡要求該會協助返港的個案逐年遞增,顯示這班長者極需特區政府經濟支援。該會設在深圳、東莞及廣州的3個辦事處,2006年至今接獲近1,500宗有關離境後福利安排的查詢及求助。
他又透露,據了解,特區政府研究將領取生果金後一年內,居港不可少於90日的限制,放寬至60日,但長者必須要在香港「過夜」。但他認為,大部分移居內地的長者,在香港已沒有居所,有關限定難以接受,故要求當局取消離港限制。
社署發言人回應指出,生果金經費來自政府一般收入,故受惠人必須居於香港,並符合申請前及領取生果金期間的離港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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