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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巧文昨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中遇襲女警昨出庭作供。
【本報訊】示威常客香港大學女生陳巧文,今年元旦日參加遊行,到達中聯辦對面西區警署位置時,涉由上而下揮拳打向負責扶著鐵馬女警的右面一下,其後推倒鐵欄衝向中聯辦。陳巧文昨日否認一項襲警罪,被裁定表證成立。聆訊9月3日再續。
法官阮偉明 審理Amina案
23歲被告陳巧文,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作代表,昨日在庭內表現得滿不在乎,不時與律師談笑。陳被控一項刑罰較輕、屬《警隊條例》中的襲警罪,與早前包致金侄女Amina的控罪相同,其主審法官亦同是審理Amina案的裁判官阮偉明。
被襲女警指陳蓄意施襲
案中遇襲女警憶述,當日現場舉行遊行示威,她負責雙手扶著鐵馬維持秩序。下午約6時15分,5名青年停在她前面的鐵馬叫喊口號,當中包括陳巧文。約10分鐘後,一名男子搖動及爬上鐵馬,女警指當時雙手被不知名人士緊緊握著不能移動,該男子成功跨越後,站於她右前方的陳亦攀高並踏於鐵欄下方的橫鐵上,高舉右手呼叫:「警察行開!我要衝過中聯辦!」女警勸喻不果,突然陳右手握拳由上而下揮落,其手骨打到女警右面顴骨。女警指當時感到痛楚,遂自然反應退後兩步,鐵馬則遭示威者推倒,情況混亂,她其後向上司投訴被襲及送往醫院檢查,證實右邊面頰輕微發紅及疼痛,女警在接受辯方盤問時強調,陳是蓄意襲擊。
辯方盤問時質疑女警傷勢只是「好似有點暗瘡」,面部並沒發紅,又指陳應沒有「欄王」劉翔的身手,能在雙手不扶著鐵馬下「跨欄」,故當時她並非有意圖跨越鐵馬,只是站高呼喊口號,期間意外地擦傷女警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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