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中年女秘書利用公司信用卡,於2005年至2009年間,購入價值逾200萬元的電子產品,再轉售套現,又偽冒上司簽署報告隱瞞事件。涉案40歲女秘書鍾智坤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偽造共30項罪名。法官昨日斥責被告長期違反誠信,其行徑嚴重打擊港鐵作為一個公營機構的公眾形象,判被告入獄2年。
港鐵發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決,被告蓄意犯下這宗刑事案件,事件經內部調查後揭發,港鐵事後已作出檢討,並加強審核程序,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