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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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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閱卷員洩密 被控2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8-11]     我要評論

 【本報訊】為人師表的考評局閱卷員,疑為學生作好應考準備,漠視考評局保密條文,將38本英語運用科答題卷派發給中六級學生參考,閱卷員昨被解上屯門裁判法院控以2項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之保密條文罪,成為本港首宗閱卷員違例處理高考答題卷的案件。

准300元保釋 案件押後審

 報稱教師的被告周永佳(50歲),案發時於恩平工商會李琳明中學任職英文科老師。他被控2項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之保密條文罪,被告暫毋須答辯,其聘請的私人律師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便和控方磋商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控方不反對其申請,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將案件押後至9月7日再訊,其間被告准以300元保釋。

 控罪內容指,被告於今年4月27日在屯門山景h恩平工商會李琳明中學,身為獲委任或受僱以執行或協助他人執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261章的人,容許或准許恩平工商會李琳明中學6S班學生取閱其管有、保管或控制的34本2010年度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答題卷,他另被控於上述日期,容許或准許黃嘉妍取閱由他保管或管有的4本應屆英語運用科答題卷。

違保密條例 可判監6月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的保密條例,一經定罪,可判處2.5萬元罰款及監禁6個月。

 據早前報道,考評局在6月29日收到投訴展開調查和報警求助,涉案教師今屆負責批改300份答題卷,他懷疑趁答題卷未交還考評局前,先將部分答題卷派發給中六理科班的同學參考和討論,事件揭發後,他將永久不被錄用為閱卷員,屯門區重案組警員調查個多月後,昨正式起訴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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