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卸任的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近日透露,目前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年薪為5.4萬,對比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09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2736元的水平,央企平均工資比全國水平高出68.75%。而且在央企中,尤以電力、電信、金融、保險、煙草等壟斷行業的工資畸高,其職工平均工資往往是其他行業工資水平的2、3倍,如果考慮到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可能達到5-10倍。
央企特別是壟斷行業企業能夠盡享高薪,根本原因在於這些行業憑借壟斷地位和特權,通過高額收費來獲取巨額利潤。由於制度等方面存在不完善,這些央企的利潤如何分配,大多由企業自己說了算。
近年來,內地各個行業、階層收入差距愈發拉大,造成社會的分配不公和不穩定,壟斷央企工資畸高被視為重要原因之一,並廣受詬病。此次部分壟斷行業的央企主動降薪,究其原因主要還是企業根據自身經營情況進行的調整。最先被曝出降薪的國家電網,去年即已進入央企虧損榜的「三甲」,2009年虧損高達23.4億元。而中行、工行、建行等國有商業銀行近兩年連續降薪,也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進行的。這種基於企業的虧損進行的降薪,客觀上有利於調節同其他非壟斷行業職工的收入差距。
不過,壟斷央企主動降薪能否達到縮小收入分配的預期效果,仍有待觀察。這些央企職工除工資以外的收入,往往超過工資收入本身,過去就屢有名義上降薪、但各種福利待遇又額外補上來的情況發生。早年中央即頒布過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但並未得到認真貫徹執行。因此,建立有效的監督落實機制,是實現縮小收入差距的關鍵。 ■海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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