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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單車代步有助環保。 資料圖片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世界環境高峰會上,百多個國家共同訂立促進世界可持續發展的《廿一世紀議程》(Agenda 21),發展出一套涵蓋環境、經濟及社會3方面發展需要的行動綱領。環境生態方面,綱領重視保存和管理天然資源;社會和經濟方面,則以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來消除貧窮、減低資源損耗和污染,同時推動有關人類健康、教育、文化保育等項目。
追求經濟 減少浪費
自從第一屆的高峰會至今,全世界已有超過80個國家先後已經將《廿一世紀議程》納入國家的發展計劃,亦有超過6,000個城市制訂各自的《地區廿一世紀議程》(Local Agenda 21)。在香港,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九年施政報告》中響應議程,並提出:
1. 在追求經濟富裕、生活改善的同時,減少污染和浪費
2. 在滿足我們自己各種需要與期望的同時,不損害後代的福祉
3. 減少對鄰近區域造成環保負擔,協力保護共同擁有的資源
參考來源:
1. 《什麼是可持續發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持續發展:http://www.susdev.gov.hk/html/b5/sd/index.htm
2. 《可持續發展》,樂施會:http://www.cyberschool.oxfam.org.hk/glossary.php?cod=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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