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曉靜、房廈電】國美決戰塵埃落定,黃光裕所提五項方案,除取消定向增發授權通過外,其它均未通過,陳曉成功留任董事局主席。對於這一結果,經濟專家眾說紛紜。有人認為,大贏家為貝恩集團;也有指這一結果皆大歡喜,反映了私人產權受到保護,顯示了中國企業乃至整個國家的進步。
黃陳皆輸 貝恩才是大贏家
原國資委研究中心宏觀戰略部部長、北京科技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趙曉向本報記者指出,國美股權紛爭,不管是黃家還是陳曉,抑或一些小股東,全都是輸家,真正的贏家應是漁人得利的貝恩集團。雖然有股東在會上表示不應以民族立場來排擠貝恩,但趙曉對此不以為然,「貝恩已在這場鬥爭中獲得至少一倍的收益,這種狼性資本使得中國國人集體被刷」。他並打比喻道,「在這場戰爭中,黃家和陳曉都在吐血,但是貝恩卻在喝血」。
在趙曉看來,這場戰爭中更大的輸家是中國的民營企業和職業經理人。「中國家族企業的公司化進程會受到致命的影響」,無論黃光裕勝出與否,在這場戰爭中,都已經讓中國的創業者或者大股東對職業經理人的角色產生陰影,相互間的不信任會進一步升級。
相反,北京大學民營研究院企業家研究中心主任王育琨則向本報記者表示,爭奪戰結果可用「皆大歡喜」四個字形容:黃家提案「取消定向增發授權」獲通過,表示黃家股份不會被攤薄;陳曉雖暫時「勝利」,但其應該會選擇急流勇退,反思作為一個職業經理人應有的位置。
沒有輸家 加深對私產認識
泛太平洋管理研究中心董事長、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劉持金做客新浪財經演播室時表示事件沒有輸家,從宏觀層面來看,國美之爭反映了中國企業的進步,甚至是整個國家的進步,因為在這個事件中,私人產權得到了充分的保護,也使得民眾對上市公司的認識更加清晰。
對於黃光裕在服刑期間行使權利的可能,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馬曉剛向本報記者指出,黃光裕被判十四年有期徒刑,承擔的是刑事責任,按國家法律規定,其仍可行使民事權利,而股東權作為民事權利的一種,他完全可以行使。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雲亦向本報指出,黃光裕可在獄中行使包括決定公司管理層、決定公司重大事項和享受受益等股東權。但在法律上擁有這些權利,在實際操作效果上卻未必能見效,這主要還是基於其在服刑當中信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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