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睦鄰外交政策,意指中國領導人透過與周邊亞洲國家的互相訪問和論壇交流等,促進彼此的友好關係,推動區域合作的展開,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在環境,進而達到互惠互利的雙贏局面。
改革開放時期(1978年至今),中國奉行互諒互讓的睦鄰外交政策,以處理與亞洲周邊國家的關係。睦鄰外交政策並非新的概念,早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中國已經提倡這個政策。而在改革開放時期實施的睦鄰外交政策,其新意在於中國對睦鄰外交政策更加重視,因為中國領導人意識到東亞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平台。
事實上,中國的睦鄰外交政策一直不斷深化,並注入新內容。從上世紀90年代初的強調「三好」、發展到中共十六大(中共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睦鄰外交方針,進而在2003年由溫家寶總理提出的「睦鄰、安鄰、富鄰」政策,全都體驗中國對周邊國家的關係越來越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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