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審計報告揭發建築署在興建一幢政府建築時,未有核實配置裝備,致使錯誤購入懷疑冒牌的煙霧偵測器,大樓啟用後出現多次火警誤鳴,最終需要在建築署監督下,由英國製造商直接供貨,更換數百個偵測器。審計署建議,把偵測器納入抽查清單之內,及要求承建商提供重要設備的證明書,獲建築署接納。
審計署早前抽查3幢政府建築物,發現建築署未有核實配備裝置。報告指04年4月落成的1幢政府建築物,已獲消防處確認消防系統合格,但10月啟用後發生多次火警誤鳴,原因是煙霧偵測器故障,及火警鐘控制裝置失靈,建築署調查大樓內1,137個偵測器,發現有數百個屬懷疑冒牌貨,可能潛在操作缺陷。
除涉及懷疑冒牌貨個案外,在04年11月落成的1幢歷史建築物,翌年4月空調系統製冷機組發生多宗故障,12月確認其中1部壓縮機出現嚴重故障,至06年2月又有另1部壓縮機發生同類故障。建築署調查發現壓縮機馬達不符合約規格,未安裝防止水氣裝置導致故障頻頻,其後已全數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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