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調查有關梁展文離職後從事工作的事宜專責委員會在調查報告中,就改善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再就業的審批制度提出23項建議,包括建議延長首長級薪級第4至8級首長級公務員的管制期多2年,以及統一申請審批制度等。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表示,當局會一併研究專責委員會,及行政長官所委任的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盡快落實一套較完善的規管機制。
疑似「延後報酬」應納審批
委員會在報告中,指「梁展文事件」反映現行規管高官離職後再就業的制度未能發揮應有作用,故建議把公眾懷疑涉及延取報酬納入評審準則,申請人須承擔的責任。
就劃一處理及審核申請方法四方面,提出23項建議,包括政府應就以退休以外原因離職從事工作的首長級公務員設立禁制期,同時分別延長首長級薪級第4至7級和第8級的首長級公務員的管制期至4年和5年。就公眾觀感的問題,政府應考慮把公眾懷疑涉及延取報酬或利益回報納入評審準則,並要求申請人須負有坦誠申報所有相關資料的責任(見表)。
俞宗怡昨日在回應報告時表示,自2008年8月開始,有份處理離職工作申請的同事都用「非常小心,非常細緻,非常全面的態度」去處理每宗申請︰「我們好小心考慮會否有實質或潛在的利益衝突,又會否對公眾構成一些負面觀感,令到政府會尷尬或者導致整體公務員團隊誠信會受到負面影響,同時亦會考慮其他重要因素,包括在人權法、基本法下,每個香港市民的個人權利,尤其是就業權利與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所以我們繼續會在各項重要的考慮因素作出一個合理、具理性、符合政策方針,嚴寬適度的決定。」
不過,她承認,是次事件反映了現行規管機制可進一步改善,當局亦會一併研究和考慮2份相關報告的建議。
葉劉批評建議矯枉過正
「經濟動力」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認為,政府應該盡快改善現行規管機制,即在審批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工作申請時應更審慎,但強調不應禁止公務員離職後再就業,因為他們利用專長為香港繼續服務是好事。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則批評,報告的建議矯枉過正,過於嚴苛,對現任公務員並不公平,只會進一步打擊士氣,加劇資深公務員流失,她希望,行政長官曾蔭權拿出勇氣,抵住政治壓力,捍衛公務員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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