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靜晶
南北朝鮮「延坪島」之戰稍告一段落,總算暫時化解了鄰近地區的緊張氣氛。然而最高興的,也許是一眾韓國演藝界帥哥們的粉絲。
何解?當然是「拉壯丁」的問題!
事關上世紀五十年代爆發的韓戰,查實從未結束。南、北朝鮮至今都只是簽訂了「停戰協定」而已,兩地政府並未有達成和約,所以在技術上,彼此仍處於「戰爭狀態」。因此,只要其中一方發動攻勢,停火近六十載的戰爭隨時「死灰復燃」!屆時,一眾演藝明星均有機會被召上戰場,槍炮無眼、子彈橫飛,孰生孰死?各安天命矣……
反觀香港「壯丁」,則「受益」於祖國的「護蔭」,沒有當兵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香港毋須向中央上繳軍費,便可獲得解放軍保護。此外,香港駐軍亦不會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人亦用不著去參軍。
正所謂,有權利必有義務,坐享安逸的香港人,因此也沒有從軍的「權利」。
且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三條: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可見,「當兵」乃是國民的權利,並不是隨隨便便可以順手拈來。一海之隔的台灣,「憲法」亦指「納稅」、「服兵役」、「受教育」乃是人民的三種義務,由此證明,服兵役不僅是為了守土護疆,更是感受民族光榮的「機會」!
二戰結束至今已有六十多年,香港青年普遍都過著安穩的日子,但這卻衍生了一群嬌生慣養、恃寵生驕,表面成熟但內裡卻長不大的「港童」和「少爺兵」。缺乏「服兵役」的機會,等同欠缺了鍛煉、磨練、調教、修正的機會,香港要培育優秀的「壯丁」,恐怕是說易行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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