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港燈一名高級工程師,涉嫌聖誕期間在女兒家中,與一名12歲女童非法性交及非禮一名13歲女童,警方又在其電腦內找到200多張兒童色情照片。被告昨日提堂,暫被控各一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女童性交及非禮罪,毋須答辯,不獲保釋,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1月17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電腦檢性器官近照或加控罪
據悉,被告黃冠秋(52歲)與女童X在公園認識,黃邀請她與女童Y在聖誕期間,同到案發地點玩電腦,期間淫慾2童。控罪指於上月27日,黃在筲箕灣東駿苑一單位與12歲女童X非法性交,同時同地非禮13歲女童Y。控方庭上透露,在案發現場及黃的工作地方檢獲電腦及數碼相機,器材內發現一批年輕女童性器官近照,在2部電腦及11部硬盤內,發現203張兒童色情照片,控方不排除會增加控罪。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黃在港燈任職高級工程師29年,在北角城市花園居住逾20年,已婚並育有2子女,案發的居屋單位屬其女兒,上月30日他被捕後表現合作,願以多於5萬元保釋。辯方指被告患高血壓及骨膜炎,並投訴拘留期間染上感冒但不獲服藥。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拒絕其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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