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本港違例僭建問題備受關注。有業主早前因不理會屋宇署清拆令,最終被判囚1個月。屋宇署副署長林少棠表示,歡迎法庭裁決,相信個案對業主有警惕作用。他強調,若發現業主故意拖延清拆僭建物,當局必要時會主動委派承建商拆除僭建物,其後再向業主收費。
現址尚未清拆 當局代勞再收費
本港有逾40,000宗未遵從清拆令的非法僭建物個案。觀塘裁判法院去年11月,把1名拖延3年仍未清拆在地舖內非法僭建閣仔的業主,判囚1個月。林少棠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稱,現址僭建物至今尚未清拆,當局會考慮派人清拆,再向業主收回費用。他又稱,當局會視乎僭建物對樓宇的結構安全,派員主動清拆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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