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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推出的「電子學習試驗計劃」昨日公布結果,21所學校成功獲政府撥款,平均金額為280萬元。圖為天主教博智小學使用電子書教學的情況。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馮淑環) 為了推動學界使用電子媒介學習,教育局最近批出電子學習試驗計劃的申請,結果21份計劃書在近百份申請中脫穎而出,獲得90萬至516萬元不等的撥款,以協助推行電子教學,總涉款額5,900萬元。教育局總課程發展主任(資訊科技教育)佘孟表示,獲選的申請書內容創新,同時亦具持續性,有助提升學生的資訊素養及學習效能。他強調所有獲選學校須簽署承諾書,要撰寫進度報告及接受評估,確保與計劃書定訂的目標相符。
含32小學18中學11特殊校
教育局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提出的電子學習試驗計劃昨日公布甄選結果,21份申請計劃成功獲取撥款,包括32所小學、18所中學及11所特殊學校,當中近6成屬學校群組的申請,其餘則為獨立參與試驗計劃的學校。
計劃為期3個學年,獲選的試驗學校可於今年初推行計劃,最遲亦需於今年9月開展。
佘孟表示,當局是根據學校提交的建議書內容、發展和推廣電子學習的承諾進行甄選,亦會參考其課程設計、電子學習資源的持續性及計劃預算等因素,「申請書中可見學校推行電子教學時涵蓋多個學習範疇,甚至有計劃書涉獵體育科,而且計劃以提升學生學習效能為主,如促進學生的資訊素養,提升學生篩選網上資訊的能力」。
鳳溪創新小學獲最高撥款
佘孟透露,電子學習試驗計劃中獲最高撥款的是鳳溪創新小學,該校為小一至小六的中、英、數、常4科設立電子學習計劃,同時亦包含評估及研究項目,「學校的提出建議對整體學校發展有很大影響,當局衡量後認為該校值得獲這筆津貼,包括應付聘請資訊科技人員等開支」。
為保學校善用公帑,學校須與當局簽訂協議,訂定相關的行政、財務及匯報安排和要求;學校亦須進行自評,並接受當局安排的大型評估,及與學界分享成果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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