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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俊炎:助了解學校管治運作 80人報名距實際需求少近半
辦學團體訪問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馮淑環) 香港積極推動校本管理。根據《2004年教育(修訂)條例》(俗稱校本條例),辦學團體須於今年7月前,呈交章程草稿。而天主教教區卻正就校本條例提上訴,使情形仍存變數。不過,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學務總監許俊炎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辦學團體已落實為全體40多所屬校成立法團校董會,期望下學年能順利完成有關工作。而針對現時不少「兼職校董」並不了解學校管治運作的問題,許俊炎表示,正計劃開設「校董培訓班」,目前至少有80人報名,但距離明年實際人員需求尚欠近5成。
根據法例,全港津校辦學團體須於今年7月前,為學校呈交成立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校董會成員須包括辦學團體、校長、獨立人士、教員、家長及校友等代表,增加學校行政透明度。
22校已設法團校董會
據教育局法團校董會登記冊資料,現時全港中小學已成立458個法團校董會,但有約半數津校未完成相關規定。
許俊炎表示,現時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有22所中小學已成立法團校董會。他指,按照現行法例規定,辦學團體已決定為餘下18所中學及6所小學,於7月前呈交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預計需合共增加150名校董。
許俊炎稱,辦學團體未來需要面對招募大量校董的挑戰。他解釋,雖然現時法例容許每人可同時兼任5所學校校董,但實際上,每位校董最多只能負責1至2所學校。
校董有正職工作量大
許俊炎說:「校董本身可能是醫生、律師等專業人士,或已退休的教育界人士。他們基於時間及健康理由,大多只屬兼任。加上校董不只是參與會議,也要協助審核標書、參與學校活動慶典等,兼任1至2所學校已是很大工作量。」
為了協助「兼職校董」熟悉學校行政管理的工作,許俊炎表示,辦學團體正籌備為期8堂的「校董培訓班」,向準校董解釋辦學團體理念、校董角色及守則、了解學校財務及資源管理等。他說:「校董本身可能並非教育界人士,但經培訓後,至少了解學校人事管理、教學效能、何謂自評外評等基本概念。至今已至少有80人報名。」
修改章程免損學校管治
對於有辦學團體擔心,成立法團校董會後,會影響其在校內推行辦學理念。許俊炎坦言,該會過往也曾憂慮,校長聘任、集體招標事宜等決策會受影響,「但發現在不牴觸法例下,我們仍可修改法團校董會章程。參考過往經驗,辦學團體校監及校董在管治上並無出現問題,故會按原訂時間表,逐步為屬下學校設立法團校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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