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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黑幫人物李泰龍疑遭仇家「紋身忠」等人謀殺案續審。案中負責「睇水」的控方特赦證人首次出庭作供,表示落手前約2小時,才知道一眾「兄弟」準備斬殺泰龍,涉案3名刀手全是他兒時一同被招攬入會的好友。
被控謀殺及協助罪犯等罪的5名被告,依次為駕車「睇水」的李蘊剛(阿剛、36歲)、駕車撞泰龍的勞展宏(貓仔、45歲)、刀手李鎮江(波仔、23歲)、紋身忠「大佬」楊文廷(傻佬廷,50歲),及安排船隻的李遠和(35歲)。警方特別為特赦證人出庭加強保安,安排多名探員在法庭內外戒備。
指被告提醒勿斬頭頸大動脈
花名「阿B」的特赦證人林家俊(23歲)昨在屏風後作供,指2006年紋身忠與泰龍在酒吧爭執後,他即時被召往尖沙咀一帶找泰龍但無果。案發2009年8月4日凌晨,林事前收到花名「五筒」的「大佬」吳奕彤電話,叫他戴帽到通州街公園集合。他到鶣寣A與其他人上車再到群樂街公園。下車時見「五筒」、蘇啟文(花名「蘇啟」)、紋身忠及第1至第4被告圍圈。他上前,聽到次被告提醒「五筒」及「蘇啟」,「唔好斬頭、頸同大動脈」。當林詢問何事時,「五筒」回答:「陣間斬泰龍」,並稱︰「唔使驚,有錢畀返你匯。」眾人等了2小時後出發。
稱因「睇水」沒看到斬殺過程
林憶述,當時只知道自己負責「睇水」。當他乘坐由首被告駕駛的車,經尖東華懋戲院,再到達香格里拉酒店停車處等待時,不久便聽到「響胎聲」。他見一輛銀色7人車經過他們,駛至酒店大門,並看到「五筒」、「蘇啟」及「波仔」手持刀狀物,跑向一名躺在地上的男子。瞬間,一輛深色車駛至,有2人下車察看。林表示,因他當時曾2次調頭「睇水」,故沒有看到斬殺過程,以及2名下車人樣貌。3輛車隨後開走。林在深水鶪U車,把帽棄於通州街公園後返家。
林指,他後來被警方拘捕,參與認人手續。他先後在警署成功認出「傻佬廷」、「阿剛」及「貓仔」。認人途中,他又看見被指是刀手的「波仔」站在門邊望著他。
林家俊少年時與一班兒時玩伴一起加入黑幫,故在庭上看到酒店閉路電視所拍下兇案過程時,清楚確認3名刀手是相識多年的兒時玩伴。林在庭上還表示,他在12歲時於南昌h與一班朋友被花名「五筒」的吳奕彤招攬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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