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申辦亞運計劃書終於在一致不看好的情況下,在上周五立法會財委會上以14票贊成比40票反對的大比數下被判死刑。繼港府2000年提出申辦2006亞運後再嘗敗仗,而且今次更加慘烈,因為這個意願出不了鯉魚門口。上次起碼可以跟其他對手競逐。
我一開始對今次香港的申辦都持保留態度,因為我始終認為香港體育的其他方面發展更加需要這筆納稅人的金錢,當中包括學校的體育設施配套和課程的改善、青少年健康和體育活動的培養、大眾市民的全民健身工程、老年人的體育活動和健康護理、精英運動員的完善培訓和支援等。如果政府肯投放這60億元在上述各方面的發展,我可以肯定香港整體的體育文化、參與、競賽水平都會提高,而直接受益的市民會更多。
談到精英運動,打從港英政府開始,一直都不大重視,而運動員變得專業化也是最近10多年的事。以往運動員在社會上的地位不高,直到李麗珊在1996年亞特蘭大取得風帆奧運金牌後便提醒了政府和市民:香港的運動員不是垃圾。雖然是這樣,香港精英運動的主管理仍然不納入政府公務員的管理體制,但在交由香港體育學院管理時,政府卻持有董事的身份,這種對專業化的精英體育發展的管理模式實在值得商榷。還記得我身為體院院長的時候,其中一次跟某一位政務官討論如何加強對精英運動員的資助時,這位官員在不接受我的建議時還氣憤地對我們說:「我管錢;我話事!」像這種主導性但不專業的管理心態,的確叫人擔憂而無奈。需知道那位官員說管的錢,是納稅人的錢。其實,香港體育界的問題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講得完,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其中,是無法可以感受和領會得到,要搞好香港體育,談何容易呢! ■香港浸會大學體育系鍾伯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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