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郝君兒)啟德郵輪碼頭發展將踏入新階段,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透露,郵輪碼頭泊位及客運碼頭大樓可望於2013年同步投入服務,當局將於今年上半年就郵輪碼頭的管理權租賃事宜進行全球招標,冀年底前敲定營運商。有關租約為期10年,政府會向承租的營運商收取租金,並會於第5年進行中期檢討,而為確保郵輪碼頭服務質素,如營運者表現欠佳,政府有權提前終止租約。
根據特區政府資料,當局在考慮郵輪碼頭租賃安排時,會在保障政府利益與為營運商提供足夠商業誘因之間力求平衡,現建議營運租約期10年,如營運商表現理想,可續約5年。港府認為10年租約期給予營運商足夠的穩定性,以制定較長遠的營運策略,以及接受郵輪公司提出的預訂泊位安排;第2份租約為期5年的安排,亦鼓勵營運商在首10年租約期內維持及提升良好的服務。
政府收租 分固定浮動兩類
政府作為郵輪碼頭大業主,日後向營運商收取租金時,亦計劃分成固定租金及浮動租金兩部分,其中固定租金不設最低金額,但會要求逐年遞增,浮動租金方面,當局則會遞進攤分營運商每年總收入。
政府亦要求獲選的營運商,需在主要範疇,例如郵輪乘客的滿意度、乘客登船或登岸的安排,以及行李處理等方面,向政府提交服務承諾及評核表現的指標;另外,港府亦要求營運商就日後船隻停泊收費,訂定合理收費水平,以確保碼頭的競爭力。
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指出,在評審標書時,除了考慮租金收入及停泊收費外,亦會考慮營運商對郵輪市場的了解、管理郵輪碼頭的經驗、營運啟德碼頭的計劃,以及推廣策略等。他透露,部分有經驗的海外營運商曾查詢郵輪碼頭的進展,反映他們有興趣投標,當局下星期則會就郵輪碼頭的管理權租約細節提交立法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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